這應該去年的事了!
那時我是弦樂團的團長,平日中午的練習,我要負責教導新生和管理全局,那段時間又剛好要表演,所以我還要帶著大家一起合奏。
好不容易有自已的時間可以練習,我當然是誰也不理,一頭鑽進樂譜裡埋頭苦練。這時老師說要合奏,請大家先停,我大概是沒注意到,團圓用她的琴弓敲了一下我的琴弓,我一方面被嚇到,一方面當然心煩,對她大吼後,頭也不回的走掉了。
後來想想,我好像對她太兇了,她也沒有做錯甚麼,是我的不對。於是我回去找她,只見她一個人,低著頭,一邊整理琴櫃,一邊小聲的哭泣。我鼓起勇氣向她道歉,拿出手帕幫她擦拭眼淚。後來,我跟她一起撐著傘默默走回教室,那氣氛既尷尬又懊惱,令我的心就像狂風驟雨,一片模糊。
回到了教室,我自責為什麼要那樣對她,雖然她不再哭了,但我知道她的心被我狠狠畫了一刀,她的心很痛,我們彼此都很難過。可是令我欣慰的是,她還「願意」和我撐傘,我十分感謝她,謝謝她的體諒,我宛如放下心中一顆大石頭,一掃陰霾。
有時自己犯錯,卻不自知,反而還錯怪別人甚至惱羞成怒,這些種種都是一時情緒衝動的結果,人只有勇敢承認自己的錯誤,才能得到他人的原諒,也才能重新面對自我。這次事情是一個寶貴的經驗,我承認我錯了--而人唯有面對錯誤並改正才能有繼續走下去的希望與能力。